律师简介
  韦正夫律师,男,1963年3月生,汉族,江苏省丹阳市人,法学本科学历,1992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1994年7月开始律师执业,镇江律协原民事和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镇江市第二、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3211199410733610。该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公司事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劳动人事纠纷处理等。   该律师经办的刑事辩护案例有:丹阳市麦溪镇王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由该律师代理二审上诉后被改判无罪,被告人释放后获得国家赔偿;丹阳市商业广场原针织部经理贺某贪污案,该律师接手此案后,代理上诉人两次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分别撤销原一审判决和重一审判决,终获较大辐度的从轻改判;丹阳东门外大街“随风飘剪”理发店店主邱某某“故意杀人”案,经该律师介入和辩护后最终被改变定性,以较轻的“故意伤害”罪名定罪量刑,获得较大幅度的从轻判处;丹阳市界牌镇杨某涉嫌网络诈骗一案被靖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该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后,终获无罪释放;此外,丹阳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丹阳市延陵镇男子王某某涉嫌聚众斗殴案,江西籍男子钟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重庆籍男子付某涉嫌强迫、介绍妇女卖淫案,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经该律师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并及时提供法律帮助后,皆被洗脱犯罪嫌疑,公安机关最终对其无罪释放。   该律师经办的民商事案例有:李某诉汤某、王某及开发区某房产中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原告连遭两次“败诉”的逆境中,经该律师代理后最终大获全胜,不仅如数退回了全部房款,还获得了相当于购房款五分之四的市场差价赔偿;浙江商人陈某诉镇江某外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该诉讼进入僵局,原告胜诉无望的背景下,该律师应聘加入诉讼后,及时调整诉讼思路和补充举证,最终三战三捷(含一审、二审和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再审),获得全胜,并通过代理执行,为原告追回货款四十余万元,;无锡新区某加油站诉丹阳市导墅镇某村委会及姜某企业出售纠纷一案,该律师代理被告应诉后,通过从事实上揭示原告恶意诉讼目的、从法理上否定当事人的企业出售主体资格等方法,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江苏某光学眼镜公司诉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被告被原告持有欠条及财产被查封等不利背景下,该律师代理被告应诉后,及时提出主体资格抗辩,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此外,蒯某某诉丹阳市某水泥厂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杨某某诉丹阳市锐视路光学眼镜有限公司股东出资撤销权纠纷案等,经该律师代理提出上诉后,原一审判决皆被二审法院依法撤销或改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充分保护。 “正义之夫,匡扶正义--韦正夫律师”将无愧于正义律师的神圣使命。
擅长领域
  • 债权债务
  • 损害赔偿
  • 刑事案件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韦正夫
  • 执业律所:
    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1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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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区:
    江苏-镇江
  • 地  址:
    江苏省丹阳市丹金路福康苑25号维尔达律师楼